南城县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14.04.2015  12:38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4月8日,南城县环保局和南城县公安局签订联合执法工作框架协议。协商成立“南城县环保局、南城县公安局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移送审查工作,落实到人,对口衔接,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利于两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部门可借助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侦破环境犯罪案件,环保部门可得到公安部门排除环保执法阻碍因素,保障人员安全。可以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环保部门不再单打独斗,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能更好更安全地执法,有利于改变环境执法中“以罚代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