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

16.08.2014  22:15
 违法建设已成为城市的顽疾,是损害城市形象的病根所在。昨日,记者从市“两违”办获悉,近年来,南宁市保持打击违法建设高压态势,截至8月10日,今年我市共拆除8978处违法建设,拆除面积达490万平方米。据了解,《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给违法建设戴上“紧箍圈”。

  去年,南宁市开展了第一次违法建设普查,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市区、近郊、铁路沿线普查登记的违法建设面积为1752.94万平方米,另外新生违法建设还时有发生。南宁市整治“两违”办公室副主任黄敬亭介绍说,自南宁市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以后,仅去年就拆除了5000多处、面积381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今年,根据世锦赛的需要和“两违”整治的不断拓展和深入,南宁市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截至8月10日,共拆除8978处违法建设,拆除面积490万平方米。

  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可为何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呢?黄敬亭分析说,违法建设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快,而管理机制却未能够及时跟上;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群众经济条件的改善,群众合理需求不断增多,群众需求和为民服务机制调整过程中工作滞后,所以一些群众在申请办理合法建设手续过程中因轻视、忽视而未能办理相关手续;此外,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市场的需要也是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之一。

  黄敬亭说,违法建设虽成因复杂,但有其共同特点,即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形成较大安全隐患、践踏法律尊严以及影响交通、消防通道等,像近年来蹿红网络的“楼薄薄”“楼歪歪”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很大。《条例》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对危及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设施正常运行,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黄敬亭表示,在接下来的“两违”整治工作中将着力解决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强调依法进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的颁布,为下一步查处违法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要严格控制“两违”新生,实现新生“两违”零增长;其次,要继续加大对影响观瞻类的、安全隐患严重类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存量“两违”进行清理拆除;再者,要实事求是,对存量“两违”进行分类处置。关于存量“两违”的处置,今年初出台的《南宁市存量两违分类处置的实施办法》,将存量“两违”分为了必须拆除类和暂不拆除类、处罚完善手续类、免罚完善手续类、特殊类来进行处置,计划在今年10月下旬全面铺开这项工作,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存量“两违”的分类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