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邮寄毒品给朋友获刑七年零六个月
21.05.2014 23:43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013年12月的一天,魏某经朋友“小娜”(身份不详)介绍,接待“强子”(身份不详,在逃)在自己家中居住。数日后,“强子”离开魏某住所返回东北,魏某在“强子”遗留在其家中的物品中发现一包“冰毒”,并向“强子”电话确认。同年12月15日,“强子”通过电话联系魏某要求其将该包毒品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哈尔滨,魏某表示同意。次日,魏某通过快递,将上述“冰毒”寄往哈尔滨姚某(身份不详,在逃)收。
2013年12月19日,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称重,上述毒品净重14.97克。经鉴定,公安机关依法从魏某处依法扣押的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现毒品已被侦查机关依法扣押。
另查明,魏某2013年4月26日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二十日,2013年8月11日因吸毒、赌博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十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通过邮寄手段运输毒品14.97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某曾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1.05.2014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