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入选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20.12.2016  11:38

   新建城区和园区将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记者昨日获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为全方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确保新建的城区、园区和成片开发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并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性住宅小区的要求;老城区要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对新建的道路广场,我市也最大程度地减缓雨水径流,对既有道路和广场,有计划地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建设要求,实施海绵化改造。

  下一步,南昌将细化年度任务,因地制宜、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对项目进展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评估,体现实用、有效、经济、明显效果,同时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和模式。(记者 徐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