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多措并举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14.12.2015  18:14

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提升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水平。

据悉,去年下半年,该院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多维平台,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人,起诉12人。同时积极开展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职务犯罪系列专项行动,并对负有生态保护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预防,督促环保、城管等部门对全县企业、重要饮用水水源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对一些重点部门开展生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向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所等单位发出相关检察建议,提出预防对策,帮助堵塞管理漏洞。

该院与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机制,及时掌握行政执法信息,强化对移交刑事案件情况的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共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11次。如立案监督了全市首例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案件,促进对山、水、林、田、气、矿的综合整治。

该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从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诉讼监督、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林区、进库区、进企业活动,提升环保意识。环保局联合在电视台开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利用检察微博、微信和检察门户网、手机报,开展集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