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一等奖奖励3000元

09.12.2014  02:37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8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12月8日,南昌县面向社会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要求突出南昌县地域特色和文化气质,具有时代风格,形式不限,但一般不超过20个字。

  据悉,征集要求包括突出南昌县地域特色和文化气质,具有时代风格,符合南昌县新一轮发展趋势,明显区别于国内其他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口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温馨文明、健康向上、简洁优美、贴近生活,适于传播、易于传颂;形式不限,可采用顺口溜、对联、广告语、诗歌、歇后语等深入人心、便于推介的形式,一般不超过20个字。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精美宣传品一份。

  本次征集活动截至2015年1月9日,逾期无效。投稿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所有稿件请在左上角标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口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2.信函寄送地址:南昌县人民政府710室县创建办,邮编:330200,咨询电话0791-85711271;

  3.传真:0791-8571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