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打响去行政化“第一枪”
南昌:审判长直接签发审判结果 打响去行政化“第一枪”
10月初,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南昌正式破冰,打响了江西法治城市建设的“第一枪”。举起此次改革大旗的是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4日,记者采访获悉,近两个月的试行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数十名法官从“当官”这座“独木桥”上解放了出来,不用再挤破脑袋当官了,只要专司审理与裁决就能获得职业尊荣。这项改革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能让法官安于审判、乐于审判、忠于审判,并承担起捍卫正义底线的使命。
改革
审判长直接签发审判结果
去年12月,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部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启动了为期两年的司法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江西并不在试点范围,但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敢于先行先试,于10月初,率先在全省探索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记者了解到,西湖区法院的改革可以说是一场法官职业化改革——以后案件审判结果不再要院长签字,直接由审判长签发。
此次改革中,陈长权同陶然、张世民等25名法官一起被选任为西湖区法院审判长(执行长)。“一名审判长(执行长)对应一个合议庭(由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长主要负责所在合议庭的案件判决书签发,同时自己也要办案。”陈长权告诉记者,以前,案件审判结果需要庭长、分管院长(副院长)层层行政审批。现在淡化行政色彩,审判结果直接交由审判长(执行长)签发。
说法
新规彰显独立办案精神
“以前一个案子要拖一个星期甚至更久才能签发下来,现在是立即签发。”张世民说,新举措带来的结果就是,审判效率大大提高了。据悉,与原来相比,西湖区法院案件月均结案数提高了20~30%。如此一来,老百姓打官司的时间也缩短了。
“新举措彰显了‘独立办案’精神!”陶然如此表示。
另外,原来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一般都不直接办案,而现在把案件签发权交给审判长后,这些原来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法官”,也可以从繁重的案件审批中解脱出来,回归法官本色。据统计,该院院长、庭长10月20日至11月20日共办案45件,同比增长28.5%。
“院长(副院长)、庭长办案,也充实了一线办案人员数量,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难题。”陈长权说,这同时也表明,今后在西湖区,一名法官是否令人尊敬,不再是看其行政职务的高低,而是看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的高低。
对此,有专家认为,这样的变化最终将有利于塑造一支秉承社会公平正义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同时,也将让法官重拾职业尊荣。
监督
对案件质量法官须终身负责
审判长一夜之间手握大权,谁来监督他们?如果案件审理有问题,又将如何处理?
“既感光荣又有压力。”陈长权说,现在西湖区法院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而审判长成了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以前案子签发可以依赖庭长、分管院长(副院长),现在自己要对自己及合议庭法官承办案件负责,一个名字签下去就意味着这件案件要生效了,压力倍增。所以,现在每签发一个案件都非常认真、谨慎。”
为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西湖区法院还通过审管办、信访监督、发回重审监督等举措“盯防”案件办理,从源头上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另外,西湖区法院还设立了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由10余名资深法官组成。如果案子判决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二审改判,将启动错案责任追究制。(吴云、张涛、记者袁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