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设定四个相应等级

29.10.2014  11:12

  天圆网讯 10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南昌新修订了《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预案分预案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和附则等部分,适用于南昌市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预案》构建了南昌灾害救助组织指挥体系,对各减灾委员会及应急工作组在救灾工作中所担负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以及救助过程中的各项应急准备作了详细的规定。《预案》按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相应等级。

  该《预案》出台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南昌救灾运行机制,为做好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灾害救助,提高救灾整体工作能力提供依据。(王稀珍 廖蓉蓉 记者 郑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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