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24.01.2015  14:26

  1月22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部分省(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去年对2010年命名的16个国家卫生城市(区)、125个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重新确认南昌市为国家卫生城市,重新确认婺源县江湾镇、修水县城、新干县城为国家卫生镇、县城。

  据了解,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已于今年1月22日下发到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南昌市于2006年首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根据规定,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不是终身制。全国爱卫办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复查形式以暗访为主,若复审不合格就要“摘牌”。 (记者黄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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