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开展 “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等3个专项治理的情况通报

10.12.2013  19:53

一、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情况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我厅开展了“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具体做法如下:一是进一步分析查找了公车管理上的问题,对公车管理不严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二是9-10月,组织了公车管理调研组,到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住建厅等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学习其他省直单位公车管理的经验做法;三是11月底制定了厅机关车辆集中停放管理办法,对厅机关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统一停放管理,要求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必须集中停放,由专人负责登记,建立公务车辆停放管理数据库;四是12月6日印发了《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公务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停放、统一调度,并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建立车辆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建立驾驶员学习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五是对使用15年以上的7台车进行了处理。

二、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厅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干部退休制度执行。针对已到退休年龄逾期未退休的情况进行了整改,相关人员已于8月底前全部办理完退休手续,并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机关干部办理退休手续的办理程序和时间要求,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

二是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力度。9月份,在厅系统进行了机关2位处长职位的公开竞争选拔,10月下旬已到位。

三是规范机关借用人员管理。8月份,对厅机关现有借用人员进行了梳理,部分借调到机关的人员已经安排回原单位上班,并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明确今后“各处室、单位不得擅自借调人员帮助工作”。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目前还有部分借用人员继续在机关工作,待借用期结束安排回原单位上班。借用工作人员由各处室管理,年终由各处室提出考核意见,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考评。

四是完善人事管理相关制度。通过深入调研和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结合我厅实际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制定了《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赣科党字[2013]16号),内容涵盖教育培训、人员调配与辞职辞退、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及退休办理、出国出境备案、档案管理、纪律与监督等九个方面,已于2013年12月9日印发。

三、“八项规定”专项督查情况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厅开展了“八项规定”专项督查活动。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7月组织机关12个处室和15个厅属单位开展了落实 “八项规定”情况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围绕落实 “八项规定”、健全长效管理、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厅属单位填写《2013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规定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是12月4 -5日,厅纪检组长杨逸仙带队对厅属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听取了各单位本年度组织安排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调查研究、改进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用车、加强出国(境)管理等方面情况,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资料,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三是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我厅根据中央、国务院新近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我省近期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四风”方面问题和整改要求,对原有的《江西省科技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赣科发办字〔2013〕12号)进行了修订,对其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修订后的《江西省科技厅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修订)》(赣科发办字[2013]200号)已于2013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