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组队赴宜春调研非公有制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厅统一安排,3月11日至12日,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逸仙率发展计划处、人事处有关同志赴宜春市,调研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两个非公企业。一方面,向企业发放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并进行了重点讲解,宣传相关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交流座谈、现场考察等,了解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高效利用锂云母矿制备电池级碳酸锂等锂产品及副产钾、铷、铯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规模化生产,公司董事长李新海是中南大学教授、博导,是先进能源与材料领域知名专家。目前公司年产电池级碳酸锂2千吨,在建1万吨生产线,预计今年11月建成投产,2014年预计实现销售量2500吨,销售收入过亿元。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地700余亩,在北京、天津、深圳、东莞、湖南等地设有子公司和加工基地,员工总计3000人,日产锂电池100万支,年产值15亿元。公司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计划未来向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领域拓展。
通过调研座谈,了解两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企业继续发展的资金短缺、协同创新体资金落实到位、企业用电用气、保护劳资双方利益及私有财产、实际投资者与没有实际投资要有区别政策、招商条件比落户后的企业政策支持条件好、用工培训、专利成果转化政策等等。杨组长在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后指出,通过调研和座谈,对两个企业的发展状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将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凡属于省科技厅职能范围内的,能解决的将尽快解决,如尽快落实协同创新体的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凡不属于省科技厅职能范围内的,如用气用电等问题,将及时向省促进非公制经济领导小组反映,尽可能为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