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公布查处“拍蝇打虎”战果 去年查处县级领导干部15人

14.02.2014  11:05

  本报讯记者周浔报道:记者13日从萍乡市纪委了解到,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县级领导干部15人,处分12人;查处违规购车、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70起,处理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5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8人,开除党籍43人。

  据统计,2013年,萍乡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42件(次),比上年增长123.7%;立案236件,比上年增长21.6%;结案254件,比上年增长48.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5人,比上年增长37.3%,其中撤销党内职务8人,开除党籍43人,撤销行政职务6人,开除公职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

  经萍乡市委批准并报省纪委同意,萍乡市纪委严肃查办了上栗县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光明,芦溪县原副县长黄云群,萍乡市民政局原副调研员、安源区民政局原局长刘凌云等多名县级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县级领导干部15人,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立案查处科级干部52人,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一件件大案要案的查办,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深刻警醒了广大党员干部。

  在打“老虎”的同时,拍“苍蝇”也未停手。2013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购车、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70起,处理9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免职处理5人,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起到了严明纪律、匡正风气、警示教育的作用。

  一年来,萍乡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查处违规征地拆迁、擅自处置和侵吞集体“三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86件。

  此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矿产资源市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民生资金等专项检查,深挖细查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追缴违规资金7880余万元,处分党员干部22人,其中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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