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多举措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02.10.2015  12:13
  一是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县财政一次性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二是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专项奖励;三是对企业开发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四是对入驻青年创业孵化园的企业和个人三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和水电费,给予实际费用50%的补贴。目前全县青年创业孵化园共有企业73家,仅2015年就新增企业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