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新干县双佳化工厂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期限的审批公示
19.03.2014 01:32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新干县双佳化工厂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期限,我厅已受理审查完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新干县双佳化工厂
2、经营地址:新干县荷蒲吕洲山
3、法定代表人:张喜如
二、许可内容:
1、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2、经营类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废酸HW34;
3、经营规模:10000吨/年;
4、经营期限:3年。
经审查,该厂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办事项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电话:0791-86866682
联 系 人:江西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 编:330039
电子信箱:liuxl @jxepb.gov.cn
2014年3月18日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9.03.2014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