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苗栗大埔案逆转 四拆迁户胜诉

04.01.2014  00:31

  中新社台北1月3日电 引发多次冲突事件的苗栗县大埔案,被拆迁户控告台当局有关方面区段征收违法,原判拆迁户败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3日宣判,判决张药房、朱树、黄福记及柯成福四拆迁户胜诉,其他驳回。

  苗栗大埔案起源于2001年,当时苗栗县政府因应都市发展需要,申请新订都市计划。竹南科大埔都市计划区总面积154公顷,其中约136公顷采区段征收方式开发,影响土地所有权者近千人,逾98%地主申领抵价地。该计划2004年获当局有关方面同意,但此事引发的强拆等事引发民众抗争。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中天新闻台等台湾媒体报道,2010年6月9日凌晨,苗栗县政府动用警力,并将挖掘机开进即将收成的稻田,引发地主反弹组成“大埔自救会”抗争,台湾农村阵线等团体加入声援,促使时任“行政院”院长吴敦义出面协调,作出“划地还农”政策指示。

  中央社称,苗栗县政府在大埔案中涉嫌对私有土地强制征收,一直被质疑炒地皮,期间并有老农妇喝农药自杀,以及张药房老板张森文溺毙身亡等事发生。

  大埔风波越演越烈,被拆迁户28人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内政部”区段征收违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2011年6月判决被拆迁户败诉,被拆迁户提起上诉。台“最高行政法院”2012年11月将全案发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审理。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全案仍可上诉。(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