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纪检干部违纪问题

18.04.2017  06:31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纪检干部违纪问题—— 以实际行动“正家风

共青城市纪委原常委胡为庚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收受被审查对象所送钱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并调离纪检系统;进贤县国土资源局原纪检组组长雷茂才,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护短、不遮丑,是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以实际行动“正家风”的一个缩影。

肩负助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使命,2016年以来,江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和方向,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夯实人才基础,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既加强对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又强化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加强对遵纪情况的监督,又强化对守法情况的监督;既加强对纪检机关干部的监督,又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既加强对工作作风的监督,又强化对生活作风的监督。

比如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方面,将其列入党内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和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有生活作风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决不提拔重用。”江西省纪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各级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纯洁交往圈,对哪些饭不能吃、哪些场所不能去、哪些人不能交,做到经常提醒拉袖。

严管就是厚爱。省纪委监察厅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印发了《委厅领导请(休)假和外出报备程序》,对委厅领导请(休)假和外出作出明确规定;

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的通知》,全省1.2万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对查摆出的问题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台账管理,逐项销号落实;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认真处置问题线索等作出具体规范;

制定了《关于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的意见》,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

……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带头把纪律挺在自己人前面,对“害群之马”,不护短、不遮丑,不搞内外有别,坚决清理门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给予岗位调整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49人。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岗位调整15人,适用“第一种形态”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提升能力素质,在深化“三转”中强化担当

担当既要明确定位,还要不断提高担当能力。

为此,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着力示范带动,大力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的工作作风,机关风气为之一新;开展“我为党做了什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围绕知行合一、不忘初心、感恩组织三个方面找差距、明方向;举办进一步深化“三转”研修班,改变“唯大案要案论英雄”的观念,重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举办全省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培训班,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点问题,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采取送学送训、跟班锻炼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82人,同时选调700多人参加中央纪委培训;在纪律审查方式上,对问题线索起底清仓,做到快查快结,纪法分开、纪在法前,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感化执纪审查对象,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采取多种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强化担当意识。

吉安市纪委通过开展每月学思践悟大家谈、每季庐陵清风大讲堂、每年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激发大家“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动力;景德镇市纪委围绕“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九字要求对标看齐,将“九字要求”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落细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反复要求还不担当就得追责。

宜春日报社原纪委书记易玉莲,对单位违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不向市纪委报告,且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昌市经开区原工商局纪检组组长桂建军,明知班子成员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不及时制止、报告,而是听之任之,甚至直接参与其中,并违规公款报销其私人宴请费用、礼品费用等,被撤销党内职务。

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一律严肃问责。

密织制度笼子,确保执纪审查权不被滥用

如何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不被滥用?江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规范内控机制,实现了流程再造,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编印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材料选编》《关于近三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等,对22名纪检监察干部点名道姓地进行了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采取突击检查、查看资料、抽查录像、随机提问等形式,深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审查重点环节进行排查,保障依纪依规、安全文明查办案件。

——印发《关于规范委厅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程序的意见(试行)》《江西省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暂行办法》等规定,坚决杜绝擅自留存、处置涉案材料,严防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问题。(本报记者 李伟,刊发于2017年4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