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中国渔民在菲被判重刑 专家称系政治报复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4月,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称,一艘中国渔船在菲律宾西南部的图巴塔哈群礁地区搁浅,12名中国船员因涉嫌“侵渔”被逮捕,渔船被没收。昨天(5号),菲律宾一家法院判决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他们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监禁,其中船长被判12年刑期。而12年也是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最长时间监禁。这12位渔民也成为第一批因非法捕鱼、违反菲律宾偷猎法在菲被判有罪的外国人。那么,菲律宾为什么对中国渔民给予这种“特殊待遇”呢?
当天,在菲律宾的一家法院,12名中国渔民坐在被告席上,静静地听着法院工作人员用英文宣读完判决书。由于听不懂英文,判决书也被翻译成中文告诉渔民。判决书上写着:判处船长12年刑期,他的11名船员刑期为6到10年不等。另外,这些渔民每人被罚款10万美元,而他们的船也被没收。文汇报驻菲律宾记者朱宁介绍:
朱宁:被判刑的这个渔民主要是上一次在图巴塔哈珊瑚保役区被抓的渔民,不是上一次在半月礁捕猎海龟的。
这起事件事发地图巴塔哈群礁属于菲律宾并曾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除了被控“非法捕鱼”罪,这12名渔民还将因持有受保护物种的行为接受审判,依据菲律宾法律,这一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
不过,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律师表示,他将会提出上诉。该律师说:“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迫使。”这些渔民也曾表示,他们从印尼去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图巴塔哈群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领土。国际诉讼索赔专家郝俊波认为,从技术上讲,基于这一原因而提出上诉,存在翻盘的可能。
郝俊波:刑事案件不同与民事案件,对证据认定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是过失,没有犯罪的故意,一般来讲就不应当认定为犯罪。所以这还是技术上比较可行的理由。而且这种案件的特点,就是说因为渔民在海上行驶,本身渔船的技术也不是很强,受恶劣天气影响比较大,在国际法上实践的案例中也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