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聘任21名巡查专员组建巡查人才库

30.11.2015  18:16

  “想不到自己临近退休了,还会被聘为巡查专员,为全市巡查工作发挥余热,我很高兴。”新余市纪委干部廖平儒领取聘任书时如是说。

  为推动全市巡查工作深入开展,今年11月底,新余市在总结全市巡查工作开展4年来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广开举贤任能之路,加快构建人才库,从全市退居二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请21名作为市委巡查专员。

  按照省委巡视办的要求,新余市对拟聘专员严格把关,先通过资格审定、组织考察,经市委常委会议决定,最后从全市不同行业中挑选21名专业人员,聘为巡查专员,组建市委巡查人才库。巡查专员的主要职责是通过随机抽取参与市委巡查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履职尽责,增强问题意识,着力发现问题,如实汇报,动真碰硬,直面矛盾,准确“画像”、善于“亮剑”。同时,巡查专员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参加省委巡视工作。

  新余市委巡查办还专门召开大会,向21名巡查专员颁发了聘任书,对他们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有关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