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市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28.10.2014  13:15

    目前,中晚稻已陆续上市。10月27日,景德镇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指定的收购库点按每50 公斤138 元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执行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

    按照《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为每公斤2.76元,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中晚籼稻必须为2014年生产的等内品,以国标三等品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 执行,主要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 至77% (含75% , 不含77%), 整精米率44%至47% (含44%,不含47%),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公斤0.04 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全市已有36个收购库点被列为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按照预案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各收储库点要按照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 做好最低收购价中晚稻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中晚稻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要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