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工委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工委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赣办发〔2015〕1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系,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意见》从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建设重点、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拓宽农产品渠道、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培育市场经营主体的具体目标任务。到2017年全省实现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超过500亿元,实现每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都建立集电子交易、商贸物流、监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每个县(市、区)培育1 个电子商务创业园,每个乡镇建立 1 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全省培育100个万亩特色农产品基地,培育20个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培育网络销售额超亿元的涉农经济合作组织100个以上,交易额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2个,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涉农电商交易平台和集聚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带。
《意见》指出,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内容,重点构建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技术体系,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监管体系。
《意见》强调要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明确提出对农村电商产业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政策支持,优先对农村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用地支持,以及对企业登记、电商服务网点宽带资费给予适当优惠等政策支持。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培育电商人才,抓好典型示范,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