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香港成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

26.01.2014  09:28

 

          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1月23日介绍,去年1月至12月,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4010.1亿美元,同比上升17.5%,占内地对外贸易总额的9.6%。香港已成为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最主要的出口市场。

  孙彤表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是内地签署、全面实施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审议的最早的自由贸易协议之一,也是香港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议。该协议签署和实施10年来,加强了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对香港经济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不断完善,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已经形成了对香港较为系统的开放体系。

  据孙彤介绍,在银行业领域,截至去年年底,共有15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了8家法人银行、10家分行和8家代表处,在内地营业性机构总数为422家,占内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44.56%。在内地的香港银行资产合计9605亿元人民币,高于其他在内地外资银行的平均增长水平。

  在旅游业上,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内地共有1.2亿人次游客以“个人游”方式到港旅游,为香港带去了约875亿美元的收入。在影视领域,2013年两地合拍影片322部,占内地与境外合拍影片总量的68.5%。此外,在贸易及物流业、医疗服务、建筑等多个领域,两地均保持着极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记者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