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2月首次提出的,之后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在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集体学习中、在春节团拜会等重要场合中,习总书记又对其加以强调。有学者将这一新理论赞誉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