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琐事扬言报复 叔侄俩先下手为强伤人

19.02.2014  10:52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 徐娟首席记者程呈报道:因琐事,男子来到同村人家中闹事并扬言要杀人。熊某叔侄二人商议后决定先下手为强,砍伤对方腿脚致其无法报复。日前,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熊某叔侄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三个月。

  2013年9月26日晚,熊小华(化名)因不满被告人熊某的女儿婚嫁未请其喝酒等事,三次持锄头、菜刀到被告人熊某家闹事,并扬言要杀死其家人。后熊某及侄子意欲警告报复,持刀来到熊小华家中,双方持械互砍。经鉴定,熊小华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法院认为,熊某叔侄二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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