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男子因被妻数落砸取款机 声称“用钱砸死你”

26.11.2014  13:41

吉安一男子因与妻子吵架,声称要去银行取钱“用钱砸死你”。

银行两台取款机和一部银行机被砸烂,损失6000余元。

我要去银行拿钱砸死你!”10月16日,家住吉安吉水的巩某与妻子吵架,妻子数落他没能力挣不到钱。巩某立即火冒三丈,称要去抢银行拿钱来砸死她,于是便持小板凳和音响电瓶到对面的银行将两台取款机和一部电话银行机砸烂。当被民警控制时,巩某坚称自己是精神病人,损毁财物不犯法。11月25日,经医学鉴定,“精神病人”巩某为精神病缓解期,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得到吉水县检察院批准后,巩某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巩某,男,33岁,现住吉水县八都镇,曾在河南老家患过精神病,10月16日晚,巩某骑三轮车在吉水县城卖水饺,因为生意好,心情愉快,卖完后,巩某没有立即回家而是买来白酒痛饮,并打开三轮车上的音响,在广场跳舞庆祝。约23时许,其妻子见其夜深未归,前来喊其回家,夫妻两人发生争吵,妻子数落他没能力挣不到钱,巩某立即火冒三丈,称要去抢银行拿钱来砸死她,于是便持小板凳和音响电瓶到对面的银行将两台取款机和一部电话银行机砸烂,经价格部门鉴定损失6000余元。

文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将巩某控制,调查期间,巩某坚称自己是精神病人,损毁财物不犯法,法律拿他没办法,还说在老家也曾砸过银行也没事。

办案民警一方面积极收集证据,另一方面将巩某送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最终,“精神病人”巩某被鉴定为精神病缓解期应负完全刑事责任,纠正了其“精神病人违法犯罪不坐牢”的错误思想。

11月25日,吉水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民警拿到财物损坏鉴定和精神病法医鉴定结果后立即报请县检察院批准,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自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人的巩某执行了逮捕。(孙娟 廖明慰)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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