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提供纪律保证
“目前已有8户省出资监管企业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试点,随着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招待等规范制度的建立,对国企负责人的约束激励机制体系初步形成。”12月19日,记者获悉,我省国资国企系统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创新的姿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塑造国企监督制约机制,为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提供纪律保证。
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情况如何、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怎样,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转变作风方面怎么干、怎样做到廉洁自律,以及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情况,如实陈述,同时还接受现场参会代表的质询和询问……这是我省省属国有企业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一个场景。
近来,我省不断创新对国企负责人的监督,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对关键岗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并整合审计、财务、监事会、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建立情况互通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在日常监督方面,建立了省国资委机关处级干部和出资监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做到滚动更新,随时调阅;在干部使用上,对企业拟提拔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在党风廉洁建设方面给出明确意见。据了解,省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已对国资委机关、11所职业院校的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洁教育、集体谈话;对出资监管企业拟提拔干部,都进行了任前谈话,并对党风廉政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进行了测试。
践行“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今年以来,逐级约谈了236名干部,党纪轻处分45人,组织处理30人,重大职务调整2人,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只有保持查处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始终保证党纪党规‘带电高压线’的威慑力,才能推动‘四种形态’的更好应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与此同时,我省积极营造国有企业经营人员安全从业、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建立容错机制,充分应用“三个有利于”原则,在纪律审查时历史地、客观地、综合地、全面地看问题,避免“一棒子打死”。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水平,省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资系统纪检监察队伍,通过建立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不断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理论和思想的教育,强化监督执纪能力。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还注重做好挽回损失工作,据统计,2016年配合省纪委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