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实为“国有划拨” 温汤房屋拍卖公告惹官司
核心提示
“温汤集镇古井旁的玉盘小区有14套安置剩余房对外公开拍卖……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可办理全产权证……”2014年2月10日,浙江温岭人老王看到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称明月山管理局)温汤集镇建设项目指挥部在网上贴出一则“温汤房屋拍卖公告”,他随即前往竞拍,并以42.4万元拍到一套83平方米的房子。
在交付了购房全款之后办理产权的过程中,老王发现该宗土地性质并非“国有出让”而是“国有划拨”,不能办理全产权证,感觉受骗的老王想退房却遭到多方拒绝。
无奈之下,老王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回购房款及违约金。法院已受理此案。
浙江父子竞拍到安置剩余房
“10年前,我一个人来温汤集镇玩,那个时候,这里还是一个没有开发的小村落,我用古井温泉泡了个澡,印象十分深刻。”站在温汤集镇古井旁玉盘小区26栋一单元502室的阳台上,老王俯看着不远处冒着白汽的温泉古井感慨地说。
据老王说,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特别留心温汤的相关信息。
2014年2月10日,老王和儿子在网上发现一则“温汤房屋拍卖公告”:
“温汤集镇古井旁的玉盘小区有14套安置剩余房及20个柴棚间将于近期对外公开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2月17日至2月27日到我处办理报名及竞买手续……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可办理全产权证……”该公告发布方为“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看完公告,老王父子俩十分兴奋,当即前往温汤集镇实地了解情况。他们认为温汤集镇是一个养老和休闲的好地方,并决定竞拍购房。
2014年3月11日,老王父子俩参与了在温汤山水疗养院会议室举行的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剩余房屋及柴棚间拍卖会。通过公开竞拍,老王以42.4万元的价格拍到玉盘小区26栋一单元502室,老王以他儿子的名义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2014年3月26日,老王将42.4万元购房款一次性交给了“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并从项目指挥部拿到了该套房的钥匙。老王父子进入房间,看到冒着热气的富硒古井和玉盘广场就在眼前,感到特别满意。
项目指挥部在开具了收款书据之后,让老王放心回温岭,并承诺会尽快为他办理产权手续,其间随时保持着电话联系。
发现公告存问题 欲退购房款遇阻
回到浙江温岭之后,老王时不时地打电话给项目指挥部了解产权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得到的答复均为正在办理当中,让他放心等待。
不料,这一等竟达半年之久。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老王隐约听出办理全产权证手续还存在一定“麻烦”,他有点担心起来。因为儿子事务繁忙,老王就全权替儿子办理相关事宜,并亲自在浙江温岭、宜春温汤两地跑。
老王来回跑了十几次,找了明月山管理局、项目指挥部、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之后,他的担心与不安终于得到了证实。相关负责人告诉老王:“那14套安置剩余房的土地性质系‘国有划拨’,尚未转换成‘国有出让’,不过,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项目指挥部竟然发布虚假的房屋拍卖公告,‘国有划拨’说成‘国有出让’!”老王感到十分吃惊。
老王越想越生气,加上他发现自己购买的那套顶层房存在质量问题,墙壁开裂且四处渗水,老王由当初的满意变成了不满与恼火。他向相关部门提出退款要求,但得到的答复竟然是:退款可以,但要扣除他5万元违约金,因为他已经拿到了房屋钥匙,并已经开始使用。
“明明是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发布虚假不实公告,现在我要他们退款,他们反而要扣我的违约金?”这一下,老王的恼火进而变成了愤怒,他向政府相关部门写信反映情况,不仅提出要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退回购房全款,还要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支付42.4万元购房款的一年利息。
多方反映后,老王最终在2015年3月10日拿到了一份盖有“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公章的回复:“因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要将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出让后才能办理房产证,但因为现在安置房地块的出让金评估计值还没有批复,在国土部门走审批流程,等待土地性质的转换……我办正密切关注此事,联系了国土部门,询问了关于安置房土地性质转换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肯定答复,请王老先生耐心等待……”
“温汤房屋拍卖公告”发布时间是2014年2月10日,据调查,当时该安置房屋的土地性质系“国有划拨”,那么当初是谁将土地性质改成“国有出让”而向社会发布的呢?
老王竞拍成功后,是跟“宜春市明月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签署的“成交确认书”,而购房款是支付给“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的,房屋拍卖公告是不是这两个单位联合起草发布的呢?
“安置房拍卖公告发布、土地性质等相关事情投资公司并不知晓,也没有参与……我们只是代建单位,项目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落实……”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李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玉盘小区是2009年开始动工的拆迁安置小区,总计有430多套住房,是政府PT项目,“对14套安置剩余房进行拍卖,也是出于盘活闲置资产的考虑……”
“项目指挥部是因事而设的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都是各部门抽调而来,现在也没有多少工程在建,所以很多人都回了原单位……我也是刚来不久,很多事情并不清楚……”“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副主任辛蕾告诉记者。
随后,明月山管理局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建议记者向温汤镇党委委员殷世俭了解相关情况,因为殷世俭在项目指挥部待的时间相对久一些。
“2014年3月11日的拍卖会是明月山管委会组织、项目指挥部具体操办的,将温汤集镇古井旁的玉盘小区有14套安置剩余房对外公开拍卖,当时我们还请了南昌的拍卖师来拍卖。”殷世俭告诉记者,他表示并不清楚该公告具体是谁起草并发布的,但据他了解,“温汤房屋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咨询了国土、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得到肯定的答复,就是通过走正当程序和补办合法手续,是可以将“国有划拨”转变成“国有出让”。
“我认为没有欺骗公众,只是提前发布而已。”殷世俭说他也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他建议记者找明月山管委会党工委委员黄见平了解情况,黄对整个温汤集镇玉盘小区拆迁安置比较清楚。
“老王找过我几次,我也耐心地跟他解释了事情的经过。”黄见平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发布公告之前多次跟国土部门沟通过,“最终的结果,我们是会替老王办理全产权手续的,所以我认为拍卖公告不存在虚假,更不存在欺骗。”
国土部门正在审批土地性质转换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通过合法程序和补办相关合法手续之后,‘国有划拨’土地是可以转变成‘国有出让’土地的。”宜春市国土局明月山分局(下称明月山分局)一陈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月山分局已经对玉盘小区安置房地块的出让金进行了评估,已经到了土地出让金缴纳这个程序,但具体进展他不清楚,什么时候能转换成“国有出让”土地他也不清楚。
“安置剩余房拍卖公告发布之前,相关部门负责人找我了解了土地性质转换相关政策与程序,我也明确告知他们,通过正当程序和手续,可以转换。”明月山分局局长冷论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是,‘温汤房屋拍卖公告’发布之前,我没有看到该公告,他们也没有给我看,我们也不需要看。”
冷论东告诉记者,本来早就能办好“国有划拔”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但是中途发生了一个意外事情,2014年7月份时,国土资源部南京监察组到明月山管理局督察相关土地情况,安置房的土地性质转换一事当时只好先搁置下来。
“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办好转换手续,但具体时间还好不定。”冷论东说,他认为项目指挥部在没有正式办理好“国有划拔”土地转换成“国有出让”土地手续之前,就在“温汤房屋拍卖公告”中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可办理全产权证……”有点操之过急,“但我对此的理解是,该公告注明‘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是想向公众传递出一个‘可以办理全产权证’这样一个信息”。
因为自缴纳购房款至今整整一年,产权手续办理还迷雾重重,失去耐心的老王于3月20日,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温汤集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索回购房款及违约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