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暨国企法治建设培训班举行
3月10日-12日,江西省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暨国企法治建设培训班在井冈山举行。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江西省国资委副主任沙甲先等领导出席并讲话。各设区市国资委分管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省直管县及部分县级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省出资监管企业及其所属重点子企业法务总监或分管领导、法务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业务骨干,省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
肖福泉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江西省国资委系统在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和国企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就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授课。他针对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历史背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点任务、加强国企法治建设等方面,做了系统介绍和深度分析。同时,针对如何打造法治国企,打造法治国企的基本原则、实现路径、根本目标等做了重点讲解。
沙甲先副主任在培训班上指出,江西国企法治建设获取的成绩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以及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派驻法务总监制度等国企法治建设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他要求,积极推动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派驻法务总监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价值创造作用,为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抓好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规划部署,研究出台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强化法律支撑保障,做好对重大改革方案的法律审核与服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出资监管企业法治工作短板。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培育合规经营文化。沙甲先副主任同时指出,我省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有新进展,省、市国资委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出资人监管等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对下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丰富。省国资委将运用好“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更多组织调研、座谈、培训、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增进全省国资委系统内的交流与互动,推动全省地方国资监管工作。他强调,要继续扎实开展指导监督工作,一要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二要加强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明确各设区市国资委为本级政府特设机构的性质定位;三要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把关,推动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入推进。
培训期间,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杨国安结合我省有关国资国企改革重要文件,细致讲解了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践与探索。南昌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尹波介绍了我国商事仲裁基本制度及程序,特邀的三位省内知名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就国企法律风险防控、国企改革法律问题实务、国企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互动,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