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国土局多措并举抓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问题整改
针对全县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体检”反馈情况,峡江县国土局多措并举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抓整改。为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县国土局报请县政府成立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国土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审计、国土局、园区办、物流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同时该局多次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协调有关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严格标准抓整改。根据省厅和市政府要求,该局报请县政府下发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实行清单销号制,逐事项逐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做到标准、要求、时限、责任“四落实”。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立查立纠抓整改。对于整改不积极、不及时的,实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违纪的,要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绝不姑息。针对个别土地开发项目没有落实耕作主体撂荒,要求项目所在乡镇在6月底前落实耕作主体恢复耕种。针对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园区企业用地集约程度不高等问题,要求加大园区招商力度,尽快安排企业入驻,对批而未征的,加大征地力度,对已供地项目,督促企业尽早开工建设。
四是强化日常管理,健全机制抓整改。县政府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健全评价标准,试行耕地数量与质量考核并重。修订完善《峡江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要求在土地出让金中足额提取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发,要求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不得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代缴或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严禁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