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查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04处威胁人员5万人

12.02.2015  17:25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地质灾害汛期后复查工作。1月下旬,省地灾应急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全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复查摸底。

据了解,为确保复查质量,每个小组至少保证有一名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一名水工环专业技术人员,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也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地灾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协助复查组开展复查摸底工作。

复查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室内复查。对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反馈的272处隐患点通过查阅已有防治工程进度表、竣工资料、应急调查报告等再次逐一复核,其中有156处2014年没有发生新变化,隐患仍存在,44处已不再是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剔除,剩下72处隐患点;二是实地复查。对经室内筛选出的72处隐患点开展实地复查工作,采取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复查,72处隐患点中,有4处已经治理,1处已经搬迁,17处威胁人数不足100人。

据统计,全省已查明中型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204处,威胁人口约5万人,威胁财产约12亿元;目前,有26处已安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5处正在进行工程治理,1处正在搬迁),工程竣工或搬迁结束后,受威胁人数将减少4319人,受威胁财产将减少8445万元。

针对此次复查摸底工作所掌握的情况,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下一步将建立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省级档案,为今后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同时,从中选择10处左右典型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江西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另外,将复查结果反馈到各市、县(市、区)。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次复查结果,消除或降级部分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仍存在隐患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更新数据,并逐点重新建立档案,编制相应的防灾预案,做到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