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
赣食药稽函【2015】77号
关于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领导关于“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问题导向、清单管理、整体设计、靶向整治”等指示要求,为深入了解基层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指导,总局稽查局决定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书面调研(书面调研提纲附后)。
请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根据调研提纲组织相关材料,结合本地实际,侧重于问题挖掘和原因剖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可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论述。
相关材料请于2015年3月9日前报送省稽查局。
联系人:刘卿
电话:0791-88153630
江西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2015年2月25日
附件:基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书面调研提纲
一、稽查机构建设情况
(一)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改革进展;
(三)机构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二、稽查工作基础建设情况
(一)执法装备配备情况
(二)执法装备配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三)办案经费投入和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四)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建设。
三、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稽查执法与投诉举报工作的衔接机制;
(二)稽查执法与飞行检查工作的衔接机制;
(三)稽查执法与抽检监测工作的衔接机制;
(四)稽查执法与快速检验工作的衔接机制;
(五)稽查执法与广告监测工作的衔接机制;
(六)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
(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