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招复读生乱收费等将被取消示范资格

15.11.2013  20:25

  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部和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一经查明,将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记者从11月13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将由6年一次变为每年一次,并设“一票否决”指标。

  新规实施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将更加强化督导结果的认定和运用,新规设定了8个“不得评优”和5个“一票否决”指标。这5条“高压线”是: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部和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上传网站接受网络评估的材料弄虚作假。凡是触及了这五条“高压线”其中的一条,即在督导评估中评为不合格,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此外,在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等8个“不得评优”指标中,同时具有两项者,不得评为合格,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帽子”同样将被摘掉。(记者 徐媛)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