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674套公租房接受申请
31日结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必须无非住宅和机动车
从红谷滩新区管委会获悉,红谷滩674套公租房已开始接受申请,暂定4月进行摇号,解决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确保辖区内保障对象“住有所居”。
1月31日结束申请公租房
据介绍,红谷滩新区公租房房源总量共674套,总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房源具体数量和位置:凤凰洲公租房三栋共350套,位于红谷北大道HGT103-A08地块(320套,每套面积约59.5平米,户型为二室一厅,简精装);位于凤凰洲C-43地块(30套,每套面积约49.69平米,户型为二室一厅,简装);红角洲公租房七栋共324套,位于红角洲云溪路两侧(每套面积约59.5平米,户型为二室一厅,简精装)。
红谷滩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先低收入家庭、后中收入家庭的原则进行分配,1月31日结束申请。此后,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30日这段时间将进行审核。摇号时间暂定为2015年4月。
公租房租金最高14.12元/平米
据了解,这批公租房的租金和物业费也有所不同。其中,租金方面,凤凰洲A08地块公租房市场租金14.12元/平方米;C-43地块公租房市场租金11.68元/平方米,红角洲云溪路两侧公租房市场租金7.76元/平方米(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按市场租金的10%收取,收入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标准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人员按市场租金的40%收取,收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但不超过2.5倍的人员按市场租金的70%收取)。
物业费方面,凤凰洲A08地块公租房市场物业服务费1.2元/平方米,C-43地块公租房市场物业服务费0.6元/平方米,红角洲云溪路两侧七栋公租房物业服务费0.75元/平方米。
公租房申请人家庭不能有机动车
根据要求,申请人为红谷滩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该区居民户口;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此次分配结束后,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将转入日常工作模式。各镇、街办、管理处将做好日常申请、受理工作,区住建局、区社发局将开展资格审核,对已认定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每年一次公开摇号分配。 (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