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情况,更好地为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部署工作、做好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在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形势下,统计工作作为反映各级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工作,也从原来的单一数据汇总演变成多层次综合性的数模整理分析,统计在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运行、规划制定、网络建设、基层发展等各方面的信息、咨询、指导、监督功能日益凸显。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专人,将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所有统计填报单位要抓好源头数据的采集和审核把关,要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对原始数据做到应统尽统,特别是联合合作的单位要规范数据采集和统计的方式方法,确保不出现缺统漏统情况,数据采集要做到即时更新。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于基层单位的数据填报的指导,要做好数据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要严格执行报表填报相关要求,避免出现逻辑性错误及多选和缺选情况。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对本地区数据再一次进行汇总审核,对不规范填报数据及时进行修正,并做好本地区数据的上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设区市供销合作社每月报表需附相关数据分析,要对本月数据进行同比、环比、全省位次、与本系统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等统计数据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供选择的各种合理建议和对策方案,对于与系统经济发展不相符或增幅(降幅)过大的统计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属于错误填报的要立即进行修正,不属于错误填报的也要做出相关说明。与此同时,各设区市要指导所辖县级供销合作社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四、加强统计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所辖单位的统计人员安排、设备配备、责任分工等方面的检查督导工作。今年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报表进行规范填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填报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对出现的报表数字逻辑错误和信息勾选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纠正。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所辖各县(区)及市直企业的检查督导工作,省社将不定期对各市、县(区)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设区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统计工作项目得分参考内容。
请各设区市把此文件和附件转发各县并抓好落实。
附件:报表规范填报注意事项
2014年4月3日
附件
报表规范填报注意事项
1.0001、0002表:填报数据不能出现负数,避免逻辑关系错误和填错行的问题;0001表进口栏一般没有,如出现进口数据需立即查看原因,并将情况说明报至省社;连锁销售额应该包括日用、农资、烟花三大连锁网络数据;0002表中要重点关注棉麻类,地膜类的购销存的金额和数量关系,两者相除应基本符合市场价格,如棉花类价格一般在2.5万元/吨,地膜类价格一般在1.5万元/吨,此类数据可根据当地实际市场价格有所增减。
2.0003表: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性质只能是参照管理业单位或未定两类,没有其他第三类。经费一栏多种情况并存的以主要情况为主,只填报一种,不能同时填报两种。
3.0004表:管理体制及营业状态都只能填一种,不能同时填报两种以上,对于同时为专业合作社的基层社在登记注册形式栏中要勾选农民合作社、在第六项中要勾选是。农贸市场个数需按实际情况进行统计填报。
4.0005表:注册及参股情况每个企业都要严格按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开放办社类企业填报在指导关系企业一栏;日用、农资、烟花三类企业全部要勾选第六项连锁企业;农副产品企业如果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必须填报第八项。
5.0006表:隶属关系和经费项目都只能勾选其中一种,不
允许同时勾选两个。
6.0008表:投资情况项目栏和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栏按实际情况进行填报,注意填报单位为万元;申报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立项了的专业合作社必须要填报第六栏最后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