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QQ好友 三聋哑未成年人被迫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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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涉世不深的聋哑未成年人,听信谎言离家出走,从上栗县被骗至青海省西宁市,成天上街发宣传单乞讨,一旦每人每天上交钱款不足400元,还将接受惩罚。日前,一个跨省拐骗残疾人的犯罪团伙被警方打掉,上栗县检察院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批准逮捕。
3位聋哑少年接连失踪
“我女儿被人拐卖了!”7月1日,家住上栗县的胡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她称,14岁的女儿小怡已经5天没回家,一块儿失踪的还有小怡的同学小玲,两个孩子都是聋哑人。
胡女士向民警介绍,失踪期间,女儿曾与家人联系过。第一次是6月27日,小怡用手机QQ跟爸爸发信息:“爸妈你好,我在广州很好,不用担心,我带了残疾证,拿的是我朋友的手机聊天”。第二次是在6月28日,她用手机QQ发信息:“爸妈你好,你们不要着急”。
随后,小怡又打了下爸爸的电话,接通后却一声不吭。等胡女士再回拨过去,就打不通了。
8月3日,公安机关再次接到来自上栗镇同样的报案。该镇南北社区的彭女士反映,在上栗县特殊学校就读的儿子小明,于8月1日中午离开家后一直未回。15岁的小明出走后,还给彭女士外甥发过短信:“在长沙,现在不回来”。而后在8月6日20时,又发手机短信:“妈妈,我是小明,爸妈不要担心,过了几天我回家。”
上栗县特殊学校的黄老师在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时介绍,小怡、小玲、小明3人都是她的学生,她之前听说小明的手机是别人送的,而且,送小明手机的人还分别送给小怡和小玲各一个手机。
落入圈套后被限制自由
8月23日,一个拐骗聋哑残疾人的犯罪团伙,在青海省西宁市被公安机关打掉,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安徽籍)、刘某被警方抓获,3名失踪的江西籍少年终于得以解救。
原来,7月下旬,小明在QQ上和一个名为陈某的人联系上了,当时请求陈某告诉小怡、小玲二人“赶快回家,家里人在到处找”。陈某则称“小怡她们在我这赚钱,并且还能到处玩,你也可以一起来,但是别告诉你的家里人。”
8月1日,小明离开了家人,在萍乡火车站与陈某见面,之后被陈某带到了西宁市的一处出租屋内。在这里,小明终于见到了被控制的小怡和小玲,他想带她们回家,但发现门口守了很多人,已经自身难保。落入圈套的小明只好被刘某带着,整天在西宁熟悉环境,而小怡、小玲一直沿街发单乞讨。
而此前给小怡手机的人,正是陈某。5月,陈某在QQ认识了小怡,并得知小怡是聋哑的残疾人,便产生了不法之念。他和小怡、小玲约定,放暑假之后,就带她们到上海去做事赚钱,但是让她们都不能告诉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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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9时许,按事先在QQ上的约定,小怡、小玲来到了萍乡火车站,陈某、刘某带着她们吃完午饭后就乘车先来到长沙,转而又坐车来到青海省西宁市。最终,陈某带着她们来到了西宁市城西区一小区的出租房内。
每天上交不足400元要受罚
“被骗了!”看到这间出租房里还住了10多个聋哑残疾人,小玲、小怡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家,但为时已晚。陈某要她们以后发“爱心传单”(上印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爱心捐款”字样的传单),等过年的时候再让她们回家。
陈某定下规矩,所有人不能随便外出,只要他不在,刘某负责看管小玲、小怡等人。在最初一个月里,陈某并没安排小玲、小怡上街发传单乞讨,而是带着她们在西宁市的街上、公园转,让她们熟悉西宁市的环境。
一个月后,小怡、小玲开始“上岗”。陈某要求她们以发“爱心传单”为名沿街乞讨,并且规定每天每人工作8个小时,发放100份传单,所乞讨的钱全部要上交刘某,不能少于400元,自己身上不允许藏钱。
据介绍,如果没有交齐400元,陈某、刘某就会打骂恐吓她们,并且只让她们吃一点饭作为惩罚,或是做家务。每晚,陈某都召集开会,安排二人为一组,由老带新,定下次日所要发单乞讨的路线,而早上出门时,陈某会发给每人100份传单。
期间,小玲不愿意发单乞讨,陈某不给她吃饱饭,还用手掐她。后来,陈某将小玲送往另一处聋哑人租住地发单乞讨,直至被解救。
上栗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限制人身自由等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乞讨,刘某伙同陈某管理残疾人员,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已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查之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熊亮刘文娟记者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