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妇联举办《反家庭暴力法》万人宣讲活动

04.03.2016  15:59

      3月4日上午,省妇联在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万人宣讲活动。江西省妇联主席潘玉兰、副主席肖晓兰出席,副主席饶冬梅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洪祥教授应邀来赣授课。


      饶冬梅副主席在主持时指出,《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权益与和谐家庭关系的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与和谐家庭关系的高度关注、立法保障。是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多年呼吁、积极推动的结果。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是弘扬家庭美德、形成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人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她强调,要加强各类责任主体的学习培训,深刻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注重把握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范围,注重把握怎样预防家庭暴力、如何处置家庭暴力以及不同部门、单位和公民个人的责任,注重把握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三项主要措施。


      她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公民个人,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并落实好各自在反家庭暴力中所承担的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按照新修订的立法法对制定法律配套规定的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做好反家庭暴力法配套规定的制定并及时出台。妇联组织要做好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投诉受理、求助帮扶、心理辅导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她强调,要让群众知道这部法律,了解法律内容,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防止家庭暴力发生,同时以《反家庭暴力法》为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深入扎实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把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妇联组织寻找“最美家庭”、“平安家庭”、“五好家庭”创建活动之中,树立良好家风。


      李洪祥教授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的意义和作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家庭暴力的界定、预防、处置及其责任主体,对《反家庭暴力法》作了提纲挈领的梳理和解读。李教授引用了大量典型案件,深入浅出地全面解读了《反家庭暴力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和掌握了《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深刻理解了其中的内涵,为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次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的总体要求,迎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帮助各级妇联干部和有关执法人员学习理解《反家庭暴力法》,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执行能力,维护妇女权益。共同学习《反家庭暴力法》,帮助各级妇联干部和有关执法人员学习理解《反家庭暴力法》,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执行能力,维护妇女权益。


      本次活动设1个主会场,111个分会场,参加活动的人员有省、市、县、乡、村五级妇联干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公安派出所“妇女维权投诉站”负责人,省女法联会员代表,市(县)直单位妇委会负责人代表11000多人。


      家庭暴力作为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不仅直接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也破坏家庭和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妇联信访统计,家庭暴力投诉一直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首位。因此,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把积极推动反家暴立法作为源头维权的重要举措。早在2000年各省(区)市相继出台反家暴专门法规或政策;2008年起,全国妇联连续四年向全国人大建言,制定一部国家社会领域的综合性反家暴法;2011年,全国妇联和中国法学会相继向立法机关递交了各自的《反家庭暴力法》专家建议稿;同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妇联副主席甄砚在两会上提出了设立《反家庭暴力法》的提案,随提案附有《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1年7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2014年,正式起草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反家庭暴力法》从内容来看,有四大亮点:第一,家暴范畴的明确化、扩大化,对家庭暴力的关系主体、种类、形态等作了完整的概括,使得该法适用时更具有操作性。第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设立,为家庭暴力提供了事前预防性保护。第三,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设立,丰富了中国公权力适度干预家暴的手段,发挥了教育、矫治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第四,明确了强制报告制度,彰显了对家庭中弱势群体人权的特殊保护。


      长期以来,江西省各级妇联组织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家庭暴力,从源头参与立法、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积极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今年省妇联将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法律宣讲、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印刷一批宣传资料、组织一次维权干部培训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这部新法,为新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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