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办公厅:祥和节俭风清气正过“两节”

06.09.2015  11:57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地遏制了“四风”蔓延的势头,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得到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随着中秋、国庆临近,一些“树倒根存”的“四风”顽疾极有可能重新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动向、新表现。为此,本报开设《持之以恒纠“四风”风清气正过“两节”》专栏,及时报道“两节”期间,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展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八项规定、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举措成效,曝光“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以营造抵制“四风”、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中秋、国庆两个节日即将来临,在合家团圆、举国欢庆之际,更要警惕“四风”现象重新抬头、隐形变异。近日,省委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通知指出,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为确保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明纪律要求,落实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两节是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多发、易发的时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态度和决心,始终绷紧思想上这根“”,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要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刻都不能放松,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突出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开展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咬住“四风”问题不放,防止不正之风反弹,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坚守纪律底线,保持清廉本色,用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各项要求,切实做到:不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  不用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不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借婚庆事宜、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不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的活动;不出入高档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身体力行,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正常合理的福利待遇与违规发放津补贴区分开,充分调动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把握好政策规定,不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等。

  通知最后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抓好自身、做好表率的同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谋创新、谋方法,着力解决“四风”反弹问题和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增强工作实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曝光,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本地区本部门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