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班主管私自招收学生 截留学费30余万获刑
06.12.2013 17:43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周某利用学前班主管职务的身份,通过私自招收学生的方式,截留学费敛财30余万元。近日,周某因贪污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公诉机关起诉称,周某作为中国某中心学前教育部学前班的实际负责人,于2010至2012年间,利用负责学前班招生及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连续三年私自招收学生30余人次,且未将收取的学费30余万元交予中国某中心财务处。
西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综合考虑全部量刑情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年。(记者 曹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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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3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