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教育局就市属公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召开听证会

29.06.2015  18:15

  6月19日,抚州市教育局就市属公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专门召开听证会。会议解读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通报了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内容,就方案的政策性、科学性、操作性进行了听证,3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研专家、家长代表、基层群众和有关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于法有据,于理公平,于事简便,是时代的呼唤、群众的期盼、改革的必然,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端正教育行风、反对教育腐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破解“择校热”难题,促进教育公平,净化社会风气,今年抚州市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将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遵循免试就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免费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不得采取任何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资源配置和学生分布需求状况,合理规划确定区域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对就近”的义务教育入学机会。方案明确,在就近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公平,实施电脑派位入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城区全覆盖。同时,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相关单位代表及媒体参与电脑派位过程,并向社会公示拟录名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项。

  抚州市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将在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确定7月上旬,各生源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做好电子录入工作,收集相关证明材料;7月中旬,市、区中招部门联合审核相关证明材料;7月底,公示市属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和对口直升拟录学生名单;8月中旬,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公示电脑派位拟录名单;8月底,完成所有录取工作,下发新生入学通知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提出非政策性择校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形式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对违规受理的非政策性择校学生,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清退。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市属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对非政策性择校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