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闻网分级分类审稿制度

29.04.2014  18:20

第一条  为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宣传责任意识,提高新闻发稿质量和效率,保证新闻报道的客观、准确,增强宣传效果,根据《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新闻网稿件根据重要程度和时效性要求分为三大类,即一般新闻稿、重要新闻稿和重大新闻稿。

(一)一般新闻稿:主要是指学校领导出席的校内常规活动报道;学校常规新闻报道;学校各系(部)、各处室日常工作报道;各专业、各系学生日常活动报道等。

(二)重要新闻稿:主要是指全校性工作报道;学校党政领导出席的重要的校级活动报道;学校重大学术成果、典型人物宣传报道;校外媒体、报刊对我校的新闻报道;一般外事活动报道等。

(三)重大新闻稿:主要是指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的报道,重要外事活动的报道等。

第三条  学校新闻网稿件实行分级分类审稿制,即分为二级审稿制、三级审稿制和四级审稿制。

(一)一般新闻稿实行二级审稿制度:

(1)各系(部)、各处室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分管领导审阅,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体审核意见;

(2)宣传统战部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并及时发布。

(二)重要新闻稿实行三级审稿制度:

(1)各系(部)、各处室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分管领导审阅,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

(2)宣传统战部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

(3)宣传统战部负责人把关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确定稿件的发布渠道和位置,并报送分管宣传工作的学校领导审核后发布。

(三)重大新闻稿实行四级审稿制度:

(1)各系(部)、各处室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

(2)宣传统战部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

(3)宣传统战部负责人把关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确定稿件的发布渠道和位置;

(4)事关全局的重大稿件须报送分管宣传工作的学校领导审核,最后交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发布。

第四条      由宣传统战部采写的稿件,根据稿件内容的重要性,实行三级审稿制度或四级审稿制度。

第五条      各系(部)、各处室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要在保证新闻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尽量减少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稳定与对外形象,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      各系(部)、各处室负责人要注意做好新闻信息的采集工作,通讯员应及时将本部门采写、审核后的新闻稿件报送宣传统战部。一般新闻稿件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核发布;重要新闻稿件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核发布;重大新闻或特殊新闻稿件须及时审核发布。

第七条      各系(部)、各处室负责人须对本部门报送的新闻稿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未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的稿件,不得报送宣传统战部。因各部门负责人把关不严或审稿失误,造成新闻宣传失实,产生不良影响的,后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第八条    学校  各系(部)、各处室向校外新闻媒体报送的稿件,在发稿之前要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并备案。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 条      本制度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新闻通告发布审核表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统战部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