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独两孩”政策3月1日起施行

25.02.2014  14:38

【快讯:本市“单独两孩”法规表决通过!3月1日起施行】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决定,将条例中可以要求再生育的条件由“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决定将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约37万对夫妇符合新政

目前,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安徽、江西、广西先后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自1979年起,上海在全国率先推行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同时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据统计,1979年至今上海共少生约700万人口。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张梅兴称,上海目前约有37万对夫妇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由此推算,未来会增加出生7万-15万名“单独两孩”。

3月1日起,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夫妻双方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1日出生后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腾讯新闻综合东方网、证券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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