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一幼儿园项目遭“搭车”建商品房

25.02.2016  11:34

幼儿园规划公示图中的商品房让村民很困惑。

宁都县田埠乡将建一所公立幼儿园,这是令广大群众盼望已久的好事。可是,该乡田埠村近100户村民却发现,乡政府公示的幼儿园新建项目规划图中多出4栋共170套商品房,实际征地达10.86亩,而幼儿园项目用地仅4亩左右。

村民质疑,县国土局及乡政府是否借公益项目之名多征用土地,违规从事商品房开发?2月18日,记者前往宁都县调查核实。

多出的商品房很蹊跷

记者来到田埠乡幼儿园新建项目所征地块附近,发现该地块已推平,正待建设。在公告栏中的规划图上,记者注意到,除幼儿园外,还标有17个单元共170套商品房(含2个单元的田埠信用社用房)。这些6层楼的商品房分成4栋,记者与现场村民据此粗略估算,该项目规划共建有170套住房、34个店面。

此外,田埠乡政府还发布了拍卖公告:所征10.86亩地中,除幼儿园和街道等公共用地外,需返还村小组用地1700余平方米。由田埠村委会委托乡公共资源交易站竞价拍卖该返还用地。“标的概况”内容显示,共设计安排建设的住房为17套,分别为120平方米、127.5平方米两种户型,竞标价为4000元/平方米起。这个表述与规划图中所标注的4栋170套商品房明显不同。

商品房建设仅口头报告

钟九秀、徐过房等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征地补偿协议书,可看出10.86亩土地的总补偿款近30万元,而1700余平方米(3亩左右)住房用地的竞标价逾68万余元。他们认为,如果所征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仅应按经济开发用地完善相关审批程序,补偿标准也应明显高于27640元/亩。

就村民质疑,田埠乡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蔡满生承认,已获审批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需4亩,而规划图中标注的商品房未获审批,只是口头向县国土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报告过,当前征地手续是由县国土局来操作的。但他未能出示相关批复文件,仅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县国土局以征地方名义盖有章印的征地补偿协议书。

记者发现,该协议只说明应田埠乡幼儿园建设及圩镇建设需要,征用耕地10.86亩,并就被征土地基本概况、征地补偿标准、付款方式等内容一一作说明,而对有关规划图中所标注的商品房只字未提。

项目建设是否合法存疑

记者在田埠乡的调查引起了宁都县委县政府重视,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乡政府及县国土局须依法依规报批项目及征地工作,并向群众充分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如存在不当之处,该纠正的就纠正,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建设,该叫停的就叫停。

2月22日,田埠乡政府及宁都县国土局分别向记者发来回复函。乡政府函件称,该乡是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不存在强行征地情况。另外用于返还17户农户建房(即规划图中标注的商品房)的3亩用地,由于“人多地少”等原因,无法分配利益,则委托田埠村委会转让,以货币形式予以补偿分配。目前,这3亩土地尚未完成转让,分配款也未到位。

宁都县国土局在回复函中则承认,田埠乡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已于2015年按照建设用地报批的程序和要求,已获得相关批复手续,项目报批用地面积核定为2720平方米(即乡政府所说的项目用地4亩)。但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考虑幼儿园周边绿化、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需“额外”占地等实际情况,该局为保障项目建设,在征地中将该“额外用地”一并纳入项目建设土地预征收之中,因此实际征收的10.86亩土地超出了项目用地报批面积。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批准用地的范围和面积进行严格管控。

令人不解的是,该回复函却对4栋170套商品房用地及建设是否合法等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江西日报记者 童梦宁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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