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 火灾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02.06.2015  18:15

赣安办字〔2015〕63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

火灾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13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立即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密集型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