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安监局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01.04.2015  10:46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实施以来,为了加大宣传力度,高安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以及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告知函>的通知》(高安监字〔2014〕91号),将《公开信》和《告知函》印发并发放到各乡镇(街办、管委会、场)辖区企业,到目前为止,共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翻印新《安全生产法》5000份,真正使每个企业负责人和员工都能全面了解新《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