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做强民生“微警务”服务百姓“微需求”
9月份以来,安福县公安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入手,通过做好民生“微警务”工作,扎实推进爱民实践活动及辖区安全稳定工作,努力构建新时期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关系,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满足微需求。 县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千方百计服务百姓的“微需求”。一是推出上门服务、送证上门、预约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9月份以来共送证上门210余份。二是民警在巡逻、接处警、调解、走访、回访等工作中,主动提供警务咨询服务,耐心释疑解惑,努力把小事办实,使群众真正感到便利和实惠。
二是化解微矛盾。 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辖区不和谐因素,县局着眼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调解、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微纠纷”发展成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9月份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余起。
三是办好微案件。 县局牢固树立“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注重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盗窃电动车、入室盗窃、扒窃等“微案件”入手,针对发案特点强化防范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同时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有效遏制“小案件”的发生,辖区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9月以来,全局已查处行政案件69起,查处刑事案件31起。
四是整治微隐患。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的社会安宁稳定,县局在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全面走访,了解掌握其性质特点的基础上,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检查、专项抽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部门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集中发现和整改一批容易被忽视的安全隐患,防止“微隐患”酿成大事故。
五是改掉微毛病。 为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县局结合“八项规定”,在不断加强民警着装、仪容等警容风纪的同时,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多的问题入手,着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做到领导率先垂范,严肃警纪,整顿警风,及时纠正民警执法执勤中存在的“微瑕疵”,规范服务群众的“微言行”,注意办事办证的“微环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六是开展微提示。 县局民警自行编写防范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辖区群众,共发送信息短信 200多条,发放宣传单 3000多份,广泛向辖区群众宣传防骗、防盗、防火知识,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你我他,防范靠大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