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用制度保证天蓝地绿水净

21.03.2015  11:07
 

 

  近日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传来喜讯。三部委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江西省13个水质较好湖泊将受到特殊保护,安福县武功湖名列其中。据悉,安福县曾荣获江西省“首届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等美誉。
      近年来,安福县紧紧围绕江西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全力推进富裕和谐秀美幸福新安福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惠民“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体系。

  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心内容。今年,安福县狠抓制度建设,以保证天蓝地绿水净。年初,安福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安福县生态保护的决议》;3月,该县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实施意见》,所有水库逐步取消养殖,实现人放天养,确保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水以上;10月,该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对在该县辖区内开办各类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修建公路、水工程、上规模的农林开发、房地产开发以及其它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采矿登记和采矿许可证。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在项目立项、备案、环评时,必须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前置条件,否则不予审批立项。11月,又出台《安福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将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开展工作。

      同时,该县多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造纸行业、医药化工行业、泸水河流域水环境、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生猪和水库养殖、城区生活污染等6个方面的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罗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