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只欠“东风”

12.03.2014  18:50

广州市南沙新区处级以上干部需要申报财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应该说效果是很明显的,下一步怎么搞,希望全国人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个说法,要不要统一搞。”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希望中央有个“说法”(3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官员财产公示,在世界上许多国家被视为预防腐败与反腐败的利器,被视为“阳光法案”,我国这几年公众要求官员公示家庭财产的呼声也从未间断过,并且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地方的主政者也有心为之,但因为缺少“顶层设计”,要么中途夭折,要么官走政息,导致各地试点的官员财产公示无一能坚持下去。

既然是一项“阳光法案”和“反腐利器”,民众又有强烈呼声,为何不能从国家层面顺应民意,做好“顶层设计”,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早在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带头公开了自己的家庭财产,给全国所有官员带了一个好头,然而却缺少后续的制度持续跟进。

现在支撑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有舆论的呼吁、地方政府的改革热情与经验。财产公示制度是项宏观制度,改革面不只是局限于某一领域、某一地域,牵一发而动全身。地方试水存在一个改革风险问题,改得好,等于革自己利益,会受到系统内的排斥,也会受到来自其他地区及上一级的压力;改得不好,又有可能受到来自舆论的非议、指责。在两难局面中,要靠地方热情推动改革,只能是独木难支,难以形成共鸣效应。

很多制度都是始于地方先行先试,最后推动全局变更,但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相对特殊,仅靠地方试水是不行的。地方试水可能会不断扩大,但能否形成改革共识却存疑,如果没有全局性的制度建设,地方试水极有可能是个不断淘汰、更新和此起彼伏的局面,只能各自为政,如星星之火,却难成燎原之势。

因此,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要实现彻底突围,就不能只是拘泥于地方试点,对自下而上的地方试水形成过度依赖,必须有更高层次的统筹力量强力推进,从上至下地与地方试水形成呼应;也可以立法形式赋予公示制度刚性,酝酿多年的《财产申报法》能不能加快落地进程,即使《财产申报法》难以一时落地,全国性制度可不可以先行先试,取代地方试点,通过自上而下的统筹呼应与地方自下而上的试水形成联动,就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燎原之势。

既然财产公示呼吁了这么多年,也形成了一定共识,地方试水也积累了相应的经验,人大代表又发出呼吁,何不在更高层次给予呼应,设计出全国性的相关制度?

官员财产公示,目前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在哪里?就在“顶层设计”。不管怎样,各方始终“对财产公布制度抱着积极的态度”,那中央就应该对地方的试点遥相呼应,作出回应,不能总靠地方试点,一试到底,遥遥无期。官员财产公示是反腐倡廉绕不开的一环,也是必须尽早迈出的勇敢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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