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定价目录9月执行 缩减目录和下放定价权均达50%
8月20日,江西召开新修订的《江西省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0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汪海燕)9月1日起,我省新修订的《江西省定价目录》正式执行。新修订的定价目录最大限度还权于市场,缩减目录和下放定价权限均达50%。
省物价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叶柏青介绍,2015版定价目录具有简政放权力度大、下放权限事项多、定价权力更规范、定价目录更严格等特点。其中定价目录仅保留定价项目13个大项、46个子项。与2002版定价目录16个大项、98个子项相比,大项减少数量为3项,缩减幅度19%,子项减少52项,缩减幅度达53%。
“新版定价目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定价权限,特别是那些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事项,我们一律下放到市县管理。”叶柏青介绍说,新版定价目录授权地方定价的达到23项,占到全部定价目录46项的50%。
据了解,新版定价目录凡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直接列明具体定价项目和详细的范围,使得定价权力更加准确、透明、规范。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等领域。
此外,新版的定价目录明确本定价目录不包含中央定价项目内容,在省内凡涉及中央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只有列入中央和省定价目录的定价事项,政府才可以实行价格管理,凡是没有列入的,经营者就可以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来决定价格,政府不能进行不当干预,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新的定价目录公布实施后,价格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定价目录规定,完善政府定价决策机制,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叶柏青表示,今后还要最大限度还权于市场,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市场竞争发育成熟的都要交给市场,这是一个过程,今后还要调整,该取消的取消,该放开的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