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司法行为

04.01.2016  20:44

“这起案件的讯问笔录只有记录人签名,为什么没有讯问人签名?”日前,江西省定南县检察院对2015年办理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评查员向承办人反映。

  据了解,此次评查不仅检验一年来办案质量,同时检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为确保评查规范化,该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 评查的范围包括反贪、反渎自侦案件,同时包括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案件。为确保案件评查公平公正,此次评查采取突击检查方式,不再由承办人自查、业务部门 审查,由各科室组成评查小组集中评查、交叉评查,逐案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表》,确保每一个不规范之处都能得到曝光。

  为防止评查走过场,此次年终评查实行推行“标准化”评查,从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证据采信、法律文书、风险评估、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和量化,并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瑕疵、不合格四个档次。

  “从此次评查的情况来看,较去年有所改善,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已经没有了,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顽疾,需要接下来整改。”该院案管 办负责人说到。据了解,在评查结束之后,该院将对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将评优与评差结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案问题及时反馈,以《卷宗整改通知书》 形式督促整改,确保今后类似问题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