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再推进
08.07.2015 11:59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7月7日,宜春召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8月15日前市本级要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5月22日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排市国土局、市编办等市直单位赴全省试点市赣州参观学习,市政府多次组织市编办、市国土局、房管局、林业局、农业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落实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6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专题会议,印发了文件汇编和参考资料,对下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宜春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本级职责整合、机构设立、编制人员调配和经费保障等事项。
目前,市政府成立了宜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宜春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宜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市本级和全市10个县(市、区)基本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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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