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清正廉明过清明
01.04.2015 20:22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又是一年清明节,遥想介子推,犹记片衣襟。党员干部要牢记,清若水,明如镜,勤政清明复清明。”清明节临近,3月31日,宜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正“四风”问题,清正廉明过清明。
该市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坚决抵制公车扫墓、祭祀、游玩,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行为,确保廉洁过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祭扫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与此同时,清明节期间,16个常态化督查组将在全市范围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发现和查处违纪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曝光。(宜春市纪委 陈晗)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01.04.2015 20:22